移動互聯網營銷當屬微信營銷,智能手機已經普及,微信已經成為主流的社交軟件,
微信朋友圈現在已經成為微商的主要陣地,而且做微商的一部分人已經賺的盆滿瓢滿,
微營銷其實就是圍繞微信或者說微商進行的營銷。
形式靈活多樣
(朋友圈 二維碼 公眾平臺 小程序)
強關系的機遇
營銷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信息的到達率,這也是所有營銷工具最關注的地方。與手機短信群發和郵件群發被大量過濾不同,微信公眾號所群發的每一條信息都能完整無誤的發送到終端手機,到達率高達100%。
移動終端的便利性再次增加了微信營銷的高效性。相對于PC電腦而言,現在的智能手機不僅能夠擁有電腦所能擁有的大部分功能,而且攜帶方便,用戶可以隨時隨地獲取信息,而這也會給商家的營銷帶來極大的方便。
曝光率是衡量信息發布效果的另外一個指標,信息曝光率和到達率完全是兩碼事,微信是由移動即時通訊工具衍生而來,天生具有很強的提醒力度,比如鈴聲、通知中心消息停駐、角標等,隨時提醒用戶收到未閱讀的信息,曝光率高達100%。
事實上,那些擁有粉絲數量龐大且用戶群體高度集中的垂直行業微信賬號,才是真正炙手可熱的營銷資源和推廣渠道。比如酒類行業知名媒體佳釀網旗下的酒水招商公眾賬號,擁有近萬名由酒廠、酒類營銷機構和酒類經銷商構成粉絲,這些精準用戶粉絲相當于一個盛大的在線糖酒會,每一個粉絲都是潛在客戶。
微信用戶已達13億之眾,微信已經成為主流信息接收工具,其廣泛和普及性成為營銷的基礎。君不見那些微信大號動輒數萬甚至十數萬粉絲?除此之外,由于公眾賬號的粉絲都是主動訂閱而來,信息也是主動獲取,完全不存在垃圾信息遭致抵觸的情況。
在微信朋友圈,類似“純動物奶油蛋糕、麻辣小龍蝦、蒜蓉蒸元貝……晚餐預定中,速度來下單!”的吆喝隨處可見。這些令人心動的吆喝和誘人的美食配圖不斷刷屏,直擊吃貨的內心。繼賣衣服、代購之后,自制美食在朋友圈迅速火爆起來。然而,這些私房美食在朋友圈售賣究竟是否有相關政策和機構可以加以約束管理?對此,記者展開了一系列的調查。
現狀
微信出售自制美食顯巨大商機
私權領域
近年來,朋友圈的“熟人經濟”方興未艾,自制美食在眾多賣衣服、代購之中異軍突起,開始占領人們的朋友圈,這種O2O消費模式讓不少年輕人多了兼職賺外快的機會。據了解,2015年8月初,《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曾對2004人進行一項調查顯示,70.2%的受訪者在朋友圈購買過自制食品,類別包含蛋糕甜點(44.7%)、水果生鮮(26.5%)、私房菜(22.0%)、咖啡飲料(18.8%)和其他(4.2%)等。由此可見,在朋友圈銷售自制美食存在巨大的潛在消費市場。
女白領小許自稱美食達人,近來通過朋友介紹,她添加了幾個在微信朋友圈出售自制食品的商家微信號,每天看著對方發布美食的照片和制作視頻,讓她這個美食達人有了網上訂餐的想法。一塊彩虹蛋糕30元,一份麻辣雞爪38元,一份三鮮大蝦55元,辣炒蟶子48元,通過微信訂餐,只需要達到150元賣家就會送貨上門,熱騰騰的美食就可以下肚。有幾次工作忙,沒時間出去吃飯,小許就通過微信訂餐,“賣家都會在朋友圈曬制作視頻,看起來挺不錯的,而且是朋友介紹,所以我覺得安全、衛生方面應該是過關的?!闭f起食品安全來,小許表示雖然沒有親眼看到制作全過程,但是吃了幾次后,并沒有發現異常,也就不再擔心。不僅如此,當小許在朋友圈曬出訂購的蛋糕等美食后,陸續有5個好友向她索要賣家的微信號,他們也打算訂購。
調查
每日訂單20余個卻沒有任何證照
越來越多的網友開始轉向微信朋友圈訂購自制美食,那么,這些賣家每天的客流量有多少呢?1月8日,記者與一位在朋友圈售賣蛋糕和自制海鮮、肉制品的商家網聊,他的微信里有近5000微友,大多是朋友口口介紹來的顧客,很多都是回頭客。他家出售的產品加起來超不過20種,訂單起送價為150元,午晚餐都需要提前兩個小時預定,尤其是自制海鮮和肉制品,每天訂單量有限,過時或者過量都無法滿足。其每天的訂單量都在20單左右,以平均每單價格為180元來計算,該商家每天的訂單金額就高達3600元。商家告訴記者,其出售的蛋糕是由上??者\而來,自制食品是由家人烹飪,自己則負責招攬顧客,發布視頻和圖片。當問及是否辦理相關食品經營證照時,該商家表示暫時未辦理,但是對方承諾制作過程中一定會保障食品安全和健康。由于生意不錯,這位商家稱不久后將開店經營,屆時會一起辦齊所有證照。
采訪中,另一位出售私房菜的微信商家稱,負責烹飪的是自己的丈夫,他們也沒有辦理任何證照,但是卻稱朋友圈里都是朋友口口介紹的顧客,每一份餐食都是安全健康的。食藥監局 微信朋友圈屬“私權領域”無法管理雖然微信賣家都堅稱自己所制的食品安全健康,然而這舌尖上的微信美食能否食得安心,仍是縈繞在消費者腦中的顧慮。那么,這在微信朋友圈售賣自制散裝食品的行為是否也可以規范呢?
采訪中,另一位出售私房菜的微信商家稱,負責烹飪的是自己的丈夫,他們也沒有辦理任何證照,但是卻稱朋友圈里都是朋友口口介紹的顧客,每一份餐食都是安全健康的。
食藥監局
微信朋友圈屬“私權領域”無法管理
雖然微信賣家都堅稱自己所制的食品安全健康,然而這舌尖上的微信美食能否食得安心,仍是縈繞在消費者腦中的顧慮。那么,這在微信朋友圈售賣自制散裝食品的行為是否也可以規范呢?
1月8日上午,記者采訪到了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人員,據對方介紹,從法律角度來說,微信朋友圈屬于市民的“私權領域”,當市民在朋友圈出售自制散裝食品時,食藥監部門無法對此行為進行管理。根據《甘肅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第十六條規定,無實體門店經營的互聯網食品經營者不得申請任何食品制售項目以及散裝熟食項目。由此看來,這些在微信朋友圈出售自制散裝食品、且沒有實體門店的商家,其好似屬于在真空地帶一般,他的售賣行為不僅無法得到食藥監局的監管,而且壓根沒有資格申請辦理相關食品經營許可證。雖然沒有機構對其進行規范約束,但是這些商家的經營行為一直存在,很顯然,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滅并不是解決辦法。
呼吁
規范微信朋友圈自制食品經營行為
去年10月出臺的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新法強調了第三方平臺的責任,不僅要審查許可證,還要對違法商戶進行制止、報告、停止服務。除第三方平臺主動監管外,消費者也可向第三方平臺舉報,入網經營者有違法行為并有確切證據,第三方平臺應進行調查,并承擔法律義務。
然而,截至目前,在微信朋友圈出售自制食品的經營行為,卻因為“私權領域”的特殊性而無從管理。有市民建議,相關部門也應該在此方面進行規范和約束,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若等到微信朋友圈出售食品時發現安全生產事故后再進行約束,只怕已經太晚。”采訪中,有市民如是說。
與此同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也建議廣大在微信朋友圈出售自制散裝食品的商家,誠信經營,做到食品生產安全等級達到相關要求。而消費者在就餐消費時,盡量前往正規門店、網點消費,一旦出現事故和糾紛,也方便追溯和維權。
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內環路通泰路新蒲大廈
電話:15138955318
Email:fykj@fywe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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